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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板蓝根分散片等32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|
[ 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14-06-10 | 浏览:488次 ] |
国食药监注[2012]116号 2012年05月07日 发布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: 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的规定,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,板蓝根分散片等32种药品(化学药品3种、中成药29种)转换为非处方药。现将转换的32种药品名单(附件1)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(附件2)予以发布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即可按照《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注〔2006〕540号)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,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。 附件:1.转换为非处方药的32种药品名单 2.板蓝根分散片等32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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