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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病哮喘类


清宣口服液



【产品名称】清宣口服液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B20020503

【规格】每支装10ml,相当于原生药1.65g。

【处方】禽胆膏 人工牛黄 伊贝母 蝉蜕 薄荷脑

【性状】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;味甜、微苦、有凉喉感。
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宣肺,化痰止咳。用于咳嗽的肺卫表证,痰热雍肺的轻证,见咳嗽,咯痰(白或黄),恶寒,轻度发热,咽痛,少汗或胸闷等。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20ml,一日3次。

【产品优势】1.全国独家产品;2.国家专利产品。

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
【注意事项】1.久贮后微有沉淀,摇匀后可继续使用。

2.不宜用于平喘及儿童患者。

【贮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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